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系统安全与应急预案管理制度_中国供销集团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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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系统安全与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05-30          来源: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统一指挥、密切协同、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各系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按各自职责划分,分级处理,层层负责。

第二条 预防和处置相结合,以防为主。加强风险排查,减少故障隐患,做好应急处理各项准备,严格执行信息技术中心相关规定和制度。

第三条 果断处理,有效应对。发现故障要及时报告,快速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最大程度减少各类故障对交易系统造成的危害与影响。

第四条 特别重大故障、重大故障、较大故障要报主管领导。对已处理的特别重大故障和重大故障,事后必须做故障分析,查清故障原因,确定故障性质和责任,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同类故障再次发生。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五条 系统运维各关键岗位必须有主、备岗,并熟练掌握应急预案、操作步骤和方法,确保能够有效应对各类故障事件。当系统发生故障,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协调抢修,不得拖延。

第六条 信息技术中心、交易风控中心及交易结算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保持7*24小时联络通讯顺畅,将维持交易系统稳定运行作为第一工作原则。

第七条 交易所应与相关单位签订通信、消防、电力设备、空调设备、软硬件产品的应急及服务保障协议,确保在应急处置中相关单位能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

第八条 交易所相关部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通信、消防、应急、照明等设备或物资以及交易系统重要设备的相关配件,确保应急处置中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遇有交易系统或软件故障应及时向交易所汇报,尽快处理。

第三章 故障分级

系统故障等级共分四级:

第九条 I级 特别重大故障

在系统运行期间,关键设备(包括传输或其它专业所属设备)、软件故障造成所有交易所业务中断超过4小时。

第十条 II级 重大故障

在系统运行期间,关键设备(包括传输或其它专业所属设备)、软件故障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系统故障:

(一)所有交易所业务中断超过1小时但不超过4小时;

(二)交易所个别重要业务中断超过4小时。

第十一条 III级 较大故障

在系统运行期间,关键设备(包括传输或其它专业所属设备)、软件故障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系统故障:

(一)所有交易所业务中断超过半小时但不超过1小时;

(二)交易所个别重要业务中断超过半小时。

第十二条IV级 一般故障

除上述故障外的其它故障。



第四章 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网络故障应急预案

(一)网络故障发生时,信息技术中心工作人员首先检查公司网络、设备情况,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

(二)排除公司故障后,联络软件公司与机房值班人员查明故障原因,如确认为机房设备原因,协调机房启用备用线路和设备,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然后联系网络维护人员,及时处理和排除故障;

(三)发生以上故障,应及时向负责领导汇报,并通知相关维护单位或设备厂商,及时处理故障。

第十四条 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一)服务器系统文件及数据库必须进行有效异地备份,当服务器系统被攻击后遭到破坏,应立刻启动备份系统对服务器操作系统及数据库进行修复和还原,保证服务器的正常运行;

(二)当发现网站出现非法信息、网页内容被篡改时,技术人员应立即对非法信息进行清理,根据相应日志和审计记录进行分析,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将网站恢复使用;

(三)通过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应先将被攻击(或病毒感染)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判断攻击来源和目的,跟踪并锁定攻击来源,分析攻击所利用的漏洞,修复并恢复系统;

(四)信息技术中心处理完上述非法攻击或破坏后,应立即通知交易风控中心,由交易风控中心采取法律措施。

第十五条 服务器和数据库故障应急预案

(一)发生服务器和数据库系统故障后,自动切换至备份服务器系统,由备份服务器接管相关业务应用;

(二)联系相关维护人员迅速查找故障原因,如短时间无法恢复,应该及时向负责领导汇报;

(三)如维护人员能够自行处理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件,如无法处理,应立即联系设备提供商委派技术人员维修;

(四)如需重启故障服务器的,必须通知相关领导后方可重启,重启系统成功后,需检查数据丢失情况及相应的应用系统是否正常。

第十六条 电源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一)当机房发生市电供电突然停电或是电源异常时,首先应和电力公司或IDC机房提供运营商联系确认正常停电以及预计停电时间。检查不间断电源的电池可供电时间,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如遇到突然断电,应及时将空调等不在UPS电源供电范围内的设备及时断电,预防突然来电时瞬间电流过大导致设备损坏等现象;

(二)当确定停电时间超出机房UPS承载范围后,首先确定停电的范围以及受影响的设备范围。并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做好停电应急准备。然后通知各维护负责人到达现场,做好各设备的电源停电准备。

(三)如是灾备中心在UPS供电电量仅剩10%之后,严格按操作手册停掉各服务器的电源,最后停核心交换机和路由器,等待电力恢复。如是生产中心UPS供电量仅剩10%之后,应将生产系统切换到灾备系统后,再严格按操作手册停掉各服务器的电源,最后停核心交换机和路由器,等待电力恢复;

(四)当确定停电原因是在本身供电系统范围内,立即汇报给负责领导,并及时联系相关维护人员到达现场检修;

(五)恢复供电后,严格按照操作程序逐步恢复机房设备和UPS的供电,以防瞬间电流过大造成设备损坏。

第十七条 消防火灾应急预案

(一)当机房发生火警时,在机房工作的人员应及时紧急撤离,并立刻拨打119报警和通知相关领导,做好火灾的处置工作;

(二)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尽量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减少电子设备的损坏。同时采取关闭电源总闸等措施,尽量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和破坏;

(三)火情结束之后,机房相关人员应全体赶赴现场。同时立即联系相关厂家,及时评估事故损失情况,研讨恢复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的最佳解决方案。

第十八条 自然灾害和盗抢应急预案

(一)当发生地震、洪水等不可抗自然灾害后,首先应该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当确认灾害不会造成人身伤害后,再回到机房检查设备,积极做好灾后恢复工作,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机房正常运行;

(二)发生盗抢事件后,要保护好现场然后报警,并向领导汇报情况。待现场处理完毕后,要组织相关人员估算损毁情况,并联系相关厂家,积极做好恢复工作。

第十九条 客户纠纷处理应急预案

(一)建立客户投诉部,提高客服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投诉接待技巧,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和舆情隐患的投诉要及时报告,建立完备的投诉案件跟踪机制;

(二)不定期派人巡查各地会员机构,严肃查处违规操作和违规宣传。落实投资者教育,在投资者交易和风险提示方面细化工作流程,加强事前、事中防范和事后处理;

(三)成立纠纷调解委员会,由政府牵头,交易所、交易中心、律师、第三方机构等主要成员组成,应对重大社会事件和公关危机,协调处理恶意投诉等不当维权;

(四)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执行到位,形成权责明晰、层层负责的合规及投诉处理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合规经营机制顺畅运行、执行到位。

第五章 故障通报

第二十条 发生特别重大故障或重大故障时,由主管领导直接向交易所总经理汇报。

第二十一条 发生较大故障时,由主管领导直接向交易所总经理汇报。

第二十二条 如遇特殊情况也可越级上报。

第二十三条 发生一般故障时,由系统维护人员直接向部门领导汇报。

第二十四条 当出现值班人员不能解决的故障时,值班人员应立即上报系统维护工程师和部门主管。

第二十五条 故障处理完毕一天内,系统维护工程师写出故障报告,上报部门主管,较大故障以上要报交易所领导。

第二十六条 当发生故障时,机房值班人员应将故障发生经过详细进行记录。

第二十七条 出现故障后,由信息技术中心指定专人向相关部门通报故障影响范围和处理情况等。

第二十八条 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交易所IDC机房和办公机房的主机、网络设备、数据库、操作系统等的管理和建设。包括服务器、存储阵列、交换机、防火墙、负载均衡等设备和相应的操作系统,确保交易所所有设备的正常运行。负责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应用系统的设计、建设、优化、维护、培训、指导等工作,保证其安全、可靠、正常运行。应用系统主要包括交易系统、官方网站、金融系统、物流系统、数据共享和数据交互平台等。

第二十九条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交易商、会员机构、交易中心的抱怨和纠纷,及时将处理意见上报交易所领导,建立完备的投诉案件跟踪机制。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属于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有限公司。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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